向人民汇报,凤台警方“扫黑除恶”战果展示(一)

鱼塘投毒、枪击恐吓、打压竞选对手,害人村干部终害己

编辑日期:2020-10-24 09:29信息来源:凤台县公安局作者:杨亚军责编:耿文娟阅读次数:字体【  

  章某军原系凤台县新集镇某村村主任,在2018年村支两委换届选举期间,村民汤某海有意让其弟弟汤某某参加村主任竞选。章某军得知后对汤某海心生不满,遂纠集汤某、朱某等人,试图通过暴力恐吓手段迫使汤某某退出选举。
  2018年1月,章某军、汤某、朱某等人向汤某海承包的鱼塘内投放药物,致使鱼塘经济损失惨重。2018年3月,章某军见汤某某无意退出村干部选举,便和汤某、朱某等人使用自制枪支在汤某海上班途中对其实施枪击恐吓,致汤某海腿部受伤。
  时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案发后,凤台警方迅速围绕汤某海的主要社会矛盾关系开展排查,查明确定这是一起因换届选举引发矛盾,使用暴力手段干扰基层政权建设的黑恶犯罪案件。通过大量外围走访调查,专案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章某军、汤某、朱某,并将三人成功抓获。
  后章某军、汤某、朱某等人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寻衅滋事罪,被凤台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七年九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