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淮府办〔2020〕15号中关于医保基金市级统筹管理的要求,我县历年结余医保基金按规定于12月上划至市财政专户。为做好基金结算工作,保障基金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于11月5日至15日期间认真核对与凤台县新农合基金账户往来款项;
二、经核对后对农合基金往来款项存在的问题于20日之前报县农合办;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做好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保障参保农民合法权益。
凤台县新型农村合作管理医疗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