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巡察公告

编辑日期:2021-11-23 09:02信息来源: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作者: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阅读次数: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20日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全县独立核算的国有粮食企业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凤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全县独立核算的国有粮食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粮站)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情况;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廉政和作风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邮政信箱、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县政府C楼615信访接待室  

(二)邮政信箱:凤台县政府信访局大门东边10米处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收)(邮编232100) 

(三)举报信箱设置处:凤台县城关镇滨河大道北侧水晶城120-402室----凤台澜清艺术酒店大门右侧;凤台县政府信访局大门口东5米;凤台县粮食产业园区办公楼南大门口东三米处;金灿公司办公楼外大门口北侧5米;顾桥公司钱庙办公楼外大门口西侧;朱马店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大门口东面;新集公司办公楼大门外北侧2米;岳张集公司张集粮站东大门西侧10米;金运公司孤山办公区大门北侧1米;关店公司办公楼南圆门西侧;丁集公司大门南侧1米;桂集公司办公楼西侧墙面。

(有效期为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14日);

(四)电子邮箱:hnxcz002@126.com

(五)举报电话:固话0554-8685132、0554-861274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