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拟投资2600万元于凤台县凤凰湖新区安置大道北侧(即凤台县凤凰湖新区五馆北侧)建设“凤台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转播塔及标准化机房建设工程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凤台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转播塔及标准化机房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凤台县凤凰湖新区安置大道北侧(即凤台县凤凰湖新区五馆北侧);
项目投资:总投资2600万元;
项目规模:新建168m广播电视发射塔一座,安装天线2付(其中1付四层四面调频双偶极子天线、1付四层四面UHF四偶极子天线),发射总功率为7.6kW,新建配套机房占地263.84m²。购置融媒体工艺设施、融媒体业务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基层信息枢纽、融媒体技术平台及直播设备等系统和设施设备。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66300566。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六安渌源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皋城路碧桂园城市之光20栋801室
联 系 人:邓工;
联系电话:15385991364; 邮编:237005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准备阶段工作(含资料收集、初步现场勘察和工程分析、环境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等)→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工作成果、报告书初稿形成后环境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报审查)。
环评工作主要内容:通过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预测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水、气、声、土壤、生态环境、电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水、气、声、固废、土壤、生态、电磁环境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拟建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环境相协调,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所在区域当前环境质量现状满意程度、最担心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环境问题、总体要求和意见。
公众意见表及格式要求: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内容和格式。获取方式如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取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话、座谈会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规划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六、本公告期限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
六安渌源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 6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