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期间,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警查处了一起违停怕拍照,用小纸块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5月2日下午5时许,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警赵乐旗带队巡逻至凤台县交通路附近时,发现一辆厢式货车在路边违停卸货,正要下车劝离时,该车驾驶人李某某慌张地跑出,表示立即把车开走,但是细心的交警却发现小货车的前面号牌被人用纸片遮挡住了。后经民警的现场询问得知,原来是该车驾驶人李某某为躲避监控抓拍违停行为、故意用纸片把车牌号遮挡起来的,他认为就卸个货几分钟的时间,交警应该不会查到他,谁知被巡逻至此的执勤民警逮个现行。
聪明反被聪明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城区中队依法对李某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同时,由于李某某的驾驶证已记满12分,驾驶证被依法暂扣,他还得接受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面对如此严厉的处罚结果,李某某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