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获省文明委多项表彰

编辑日期:2020-06-09 10:59信息来源:融媒体中心作者:耿文娟责编:朱红颖阅读次数:字体【  

  日前,省文明委发布《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其中,我县获多项表彰。
  据悉,近年来,全省各地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持续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改善,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涌现出一批工作作风扎实、创建成效明显、群众认可满意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各地各单位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从严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经逐级推荐、实地测评、社会公示等程序,省文明委决定表彰一批先进。

  在此次表彰名单中,凤台县获“安徽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凤台县新集镇、丁集镇前元村、凤凰镇芮集村、城关镇、朱马店镇、朱马店镇马店村、桂集镇颜王村等获“第五届安徽省文明村镇”称号;国家税务总局凤台县税务局、凤台县气象局、淮浙煤电凤台发电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凤台县供电公司、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台县古城社区等获“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