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凤台仁爱医院违规问题处理的通知
县医保中心:
根据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淮南济仁医院、谢家集区人民医院、凤台新长征医院等十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淮医保稽﹝2021﹞10号),经淮南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
1、追回凤台仁爱医院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违规医保结算费用163628.9元,暂停医保结算服务关系3个月,由市医保中心扣除该院高玉兰医生医保医师年度考核分6分,限15个工作日整改到位。
请县医保中心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监管查处基金追回流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医保发〔2020〕11号)文件规定,做好违规费用追回及整改督查工作。追回费用按该医院年度职工、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占比进行核算划分,具体追回费用明细如下:
1、凤台仁爱医院:职工费用103904.4元,城乡居民费用59724.5元,合计163628.9元。
附件:1、《关于对淮南济仁医院、谢家集区人民医院、凤台新长征医院等十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淮医保稽﹝2021﹞10号)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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