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凤台新长征医院等五家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的通知
县医保中心:
根据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淮南济仁医院、谢家集区人民医院、凤台新长征医院等十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淮医保稽﹝2021﹞10号),经淮南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
1、追回凤台新长征医院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违规医保结算费用242425.09元,由市医保中心扣除该院张东海医生、谢勇医生医保医师年度考核分各6分,限5个工作日整改。
2、追回凤台华康医院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违规医保结算费用236162.62元,暂停医保结算服务3个月(2021年1月4日至4月4日),由市医保中心扣除该院袁勇医生医保医师年度考核分10分。
3、追回凤台祥和医院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违规医保结算费用57013.37元,由市医保中心扣除该院徐佩苗医生、宋孝林医生医保医师年度考核分各6分,限5个工作日整改。
4、追回凤台龙华医院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违规医保结算费用51018.42元,由市医保中心扣除该院赵帅医生医保医师年度考核分6分,限5个工作日整改。
5、追回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集医院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违规医保结算费用36588.69元,限5个工作日整改。
请县医保中心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监管查处基金追回流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医保发〔2020〕11号)文件规定,做好违规费用追回及整改督查工作。追回费用按2020年各医疗机构年度职工、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占比进行核算划分,具体追回费用明细如下:
1、凤台新长征医院:职工费用24242.5元,城乡居民费用218182.59元,合计242425.09元。
2、凤台华康医院:职工费用109343.3元,城乡居民费
用126819.32元,合计236162.62元。
3、凤台祥和医院:职工费用13569.2元,城乡居民费
用43444.17元,合计57013.37元。
4、凤台龙华医院:职工费用2397.9元,城乡居民费
用48620.52元,合计51018.42元。
5、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集医院:职工费用
35308元,城乡居民费用1280.69元,合计36588.69元
元。
附件:1、《关于对淮南济仁医院、谢家集区人民医院、凤台新长征医院等十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淮医保稽﹝2021﹞10号)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