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凤台县人民医院违规问题处理的通知
县医保中心:
根据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寿县县医院、凤台县人民医院等五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淮医保稽﹝2021﹞5号),经淮南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追回凤台县人民医院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违规医保结算费用1013699元。
请县医保中心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监管查处基金追回流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医保发〔2020〕11号)文件规定,做好违规费用追回及整改督查工作。追回费用按2019年年度凤台县人民医院职工、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占比进行核算划分,具体追回费用明细如下:职工费用199597元,城乡居民费用814102元,合计1013699元。
附件:《关于对寿县县医院、凤台县人民医院等五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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