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住建罚决字〔2022〕第3号 

发布时间:2022-11-12 11:16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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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书文号

案件名称

法人(自然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和日期

双公示时间

1

凤住建罚决字〔2022〕第3号 

电力外拉管工程施工中涉嫌出借资质证书

安徽**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孙**

经查明,你单位在凤台*****小区电力外拉管工程施工中存在将公司资质证书出借给个人承揽工程的行为,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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