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建造师赵辉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
经查,2023年7月24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的临河路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赵辉未能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能履职尽责。依据《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9]89号)规定,给予赵辉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六个月,自2023年7月26日至2024年1月26日。
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6日
作者:李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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