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度第二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省外务工交通补助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省外务工交通补助发放的通知》(凤农工组〔2023〕29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所在村、社区初审,乡镇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复核,现将第二批923名人员拟发放省外交通补助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予反映。
公示期: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1日
投诉监督单位及举报电话:
县乡村振兴局:8681823 12317
县人社局:8689710
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省外务工交通补助名单(1).xls
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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