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居民身份证办理

发布时间:2025-04-01 15:56来源:淮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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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代为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事项名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申报条件:辖区户籍人口首次办证

申报材料:本人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已办过指纹证本人到场即可

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快证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2003]2322号,首次办证免费,换证20元/张;补证40元/张

结果送达方式: 到场领取或快递送达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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