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销售安徽有限公司淮南凤台凤淮路加油-CNG加气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中海油销售安徽有限公司淮南凤台凤淮路加油-CNG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中海油销售安徽有限公司淮南凤台凤淮路加油-CNG加气站项目
建设单位:中海油销售安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5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中海油销售安徽有限公司淮南凤台凤淮路加油-CNG加气站项目位于凤淮路与孔李大桥交叉口处凤淮路加油站内,项目拟投资4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在凤淮路加油站内新建CNG加气功能,不新增用地,新建GNG加气工艺设备基础、固定储气井、卸气柱,新增加气机2座。
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2020-340421-45-03-028002。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淮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淮南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路面全部硬化;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物料堆场及施工裸土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按要求覆盖土工布;施工区域四周建设围堰,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粉尘污染;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或有效覆盖,设置冲洗平台,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喷洒和清洗;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措施。
项目运营期通过加强加气作业,种植绿化减少加气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另外,通过加强车辆管理,减少车辆怠速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凤台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淮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五)为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制定适合本厂区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 真:0554-8685525
联系电话:0554-8685525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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