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过渡期生活救助指南

发布时间:2025-07-02 18:15来源:凤台县新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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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渡期生活救助,按照受灾地区过渡性生活救助人口数和生活救助标准。其中:省启动四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向“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10元、救助期限3个月。省启动二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按照受灾地区转移安置人口数向“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10元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

    截至目前,我镇未有灾情发生,因此未有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信息发布,后续如有相关救助会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特此说明,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作者:张旻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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