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体育文化中心体育馆开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9 09:53来源:凤台县钱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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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大型体育场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对象
    本体育馆面向适宜参加户外体育健身锻炼活动的群体开放,未成年人、老年人、身患疾病或出行不便者进入场内活动,需有人陪护,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开放时间和范围
    

    8月8日全民健身日实行免费对外开放,开放时间8:00--18:00
    三、开放要求
    1、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每天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大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应覆盖晨晚练等群众健身高峰时段,不得全部安排在用餐高峰等群众健身需求较低时段。      
    2、场馆应结合自身情况,为老年人、残疾人、学生人群提供更优惠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半价,并按照《体育总局关于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体群字[2020]194号)要求,保障老年人参与健身活动的基本权益。
    3、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天气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需调整开放时间,提前7天(特殊天气原因除外)向社会公告。
    四、健身活动须知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体育场馆各项管理制度及疫情防控要求,入场时应主动登记出示身份证明,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得在体育场类从事非法活动和与体育健身无关的事项。
    2、非开馆时间,除本馆工作人员,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场馆。
    3、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宠物及容易产生污染物的食品、饮料等入场。保持场内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严禁乱扔垃圾;禁止在墙上随意刻画涂写;馆内禁止吸烟禁止在运动场内吸烟。
    4、进入场地内活动必须穿着不掉色软底运动鞋。不得穿钉鞋、皮鞋、凉鞋、拖鞋等不适宜运动的鞋子进入本场地,并在进场前将鞋换好;个人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进馆参加各项活动,请提前做好热身准备活动,由此造成的运动损伤责任自负。高血压、高龄人、未成年人要有成人陪同。
    6、爱护场地和设施,禁止随意挪动或调试场内的器材设施、电源开关和消防器材。如有损坏场地和设施的情况需按价赔偿。
    7、严禁私自开展培训等活动。团体活动和赛事需提前预约。

    责任监督:刘    联系电话:8686829

    现场管理:马    联系电话:8625682

作者:童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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