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镇关于救灾财政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7-02 18:16来源:凤台县新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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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镇救助工作当前工作正处于部署阶段,目前救助详情处于摸底阶段,故无过渡期生活救助详情及花名册公示,待摸底清楚后及时公开相关内容,特此说明。

    承办单位:新集镇安监办

联系人:花辉

机构单位:新集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554-8161004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发放主要为每年冬春季,所以每年春季或冬季会有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项目;每年夏季会根据当年实际洪涝受灾情况发放受灾补贴,经了解,新集镇目前未收到相关减灾救灾补贴,故无相关材料公示,特此说明!


作者:张旻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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