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保证药品疗效和安全性的有效期限,过期后,药用成份继续降解,导致药效持续降低,而逐步增多的降解物可能增加药品的毒性,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近年来,随着公众健康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在家中储备药品,笔者走访福海园社区发现,居民家中常备药品的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多,特别是三年疫情期间囤集了大量药品,由此产生了很多过期药品,通过调查,99%以上居民都是把过期药品丢垃圾桶随意处置,产生浪费的同时,也会造成环境污染,这些药品如果被非法回收或误食,会严重损害人体健康,给社会带来巨大威胁,如何防范和处置这一风险,笔者结合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浅析一下自己的建议。
(一)我国家庭过期药品的处理仍存在缺少全国性立法,没有上下统一的工作运行机制。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只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进行了规范,但对患者使用和处置药品无引导或约束机制,患者在家使用过期药品及随意丢弃药品情况普遍存在。
建议:完善相关立法,建立健全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体系。由省政府制定出台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管理办法,明确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主体、主要责任和联合执法机制等,规范个人、家庭参与过期药品处置的行为,使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各级地方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应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统一的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运行体系,对回收原则、标准条件、管理程序、监督监管等多个方面作出具体细化规定,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回收。
(二)缺少必要的奖惩机制,回收活动存在公益性、阶段性、临时性、难以持续。调查居民随意丢弃过期药品的原因,大家的回答基本都是:用不着,过期了,在家就是垃圾,不就是丢么?确实,没有奖惩机制,回收活动难以持续。
建议:加大资金投入,推动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精准运作。建议省政府列支专项经费,用于推行过期药品有偿回收或“以旧换新”工作,用于奖励或补助参与过期药品回收的企业。按照“科学合理分布,方便有效回收”的原则,选定诚信守法经营、有社会责任感的医保定点药店以及各社康中心作为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悬挂回收点标志,市场监管部门与其签订过期药品回收管理责任书,要求其设立严格的回收登记制度,妥善保管,最后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统一销毁。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既非政府机构,也非公益组织,在回收、登记、存放、移交过程中,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来完成这一工作,政府应考虑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专项资金,给予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一定的合理的经济补偿,并以购药优惠、以旧换新、发放代金券等方式激发公众参与过期药品回收的热情。
(三)缺少有效的宣传和科普方式,消费者知晓率和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过期药品回收难于实施,除了政策法规和激励机制缺乏外,群众的认知度也极其关键,群众不能理解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意义,就很难主动配合回收工作。
建议: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宣传活动,通过设立社区居委会宣传橱窗、发放安全用药常识小贴士、制作宣传展板宣传手册、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安全用药咨询活动等,营造活动氛围,并纳入“全国安全用药月”期间的一项重要活动内容。充分借助媒体的力量,制作专门的App、动漫宣传片、卡通宣传大使等,增强宣传的及时性和持续性,逐步增强居民自觉参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意识,进一步提升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
(四)政策引导和有效执法相结合,强化药品市场的监管。家庭过期药品的大量增加,和医疗机构的“大处方”,药品经营企业的买药赠药、散播药品供应紧张信息等息息相关。
建议:加强源头治理,严管医疗“大处方”,严厉打击买药赠药和散播药品供应紧张信息行为,减少过期药品来源;鼓励药企生产小剂量包装,医院和药店根据患者用药实行拆零销售,方便群众按需购买,从源头上避免剩药和过期药,减少药品浪费。尤其要加强对基层医药市场的监管,定期开展对非法收购、出售过期药品行为的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买卖过期药品的行为,遏制过期药品非法流动,对过期药品回收机构、日常管理、终端处理等进行全程动态监管,切实维护药品市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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