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政策】淮南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生优待政策(中考加分部分)

发布时间:2024-08-10 09:47来源:凤台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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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上述加分政策的考生由各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复核认定。

作者: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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