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一县一策)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重要任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以及《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健全义务教育长效保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为推动我县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加强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巩固现有工作成效,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三、工作举措
(一)压实控辍保学责任。持续强化责任落实,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方案,分解控辍保学任务,明确控辍保学责任,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建立联动机制,积极协调沟通,形成控辍保学工作合力。
(二)全面核查摸清底数。各中小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后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儿童少年、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脱贫户辍学学生。即建立适龄儿童台账、疑似辍学学生台账、辍学学生台账,并根据自查结果做到人账相符。
(三)实施动态监控。学校要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及时发现并核实缺勤学生情况,加强家校联系,防止学生辍学。学校每月汇总各班考勤情况,对按有关规定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依据《辍学学生分类标准》分类核实,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建立“一生一表”工作档案,认真记录辍学学生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详细记录实施劝返工作情况。
(四)重点关注特殊人群。各中小学要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就学情况,建立特殊群体学生信息档案。针对学业困难者,建立“一对一”教育关怀帮扶机制,助其提升成绩与自信。定期一对一心理辅导,消解因特殊处境产生的不良情绪,培育积极心态。与家庭或监护人密切联络,双向反馈学生校内外情形,构建家校共育合力。落实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杜绝因贫失学。
(五)科学制定复学方案。妥善做好劝返复学学生的安置管理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劝返复学学生的实际情况,通过插班、单独编班、普职融合、个别辅导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劝返学生安置工作。辍学一年内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编入相应年级和班级完成义务教育学习并获得完成证书,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到中职学校接受教育;辍学时间超过一年的,可短期单独辅导后编入相应年级和班级;重度残疾等特殊群体的劝返复学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开展送教上门;在外务工且年满16周岁但学籍还在义务教育学校的,经实地劝导不愿返回户籍所在地的,可由学籍所在学校实行远程视频送教。
(六)及时开展劝返复学。对无正当原因未及时返校和确认失学辍学学生要迅速启动劝返复学程序,学校安排专人及时联系家长和学生,劝其到学校就读;劝返无效的,学校要向其发放劝返通知书,再次劝其及时回校就读;对拒不复学或联系不上的,学校要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书面报告,查清学生去向和就读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台账,并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四、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充分认识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成立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分解责任的领导小组,严格责任落实,有效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坚决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中小学校要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尊重和保护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禁止各种违法违规导致的辍学现象。切实把“控辍保学”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校接受义务教育。
(三)强化督导,从严考核。教育局将组织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查,收集各中小学辍学人数、开展劝返工作情况、工作成果、存在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