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台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凤发改设计〔2025〕28号
凤台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报来《关于申请凤台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凤文〔2025〕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安徽万年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关于《〈凤台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究报告〉的审查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马建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修改后的《凤台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
项目代码:2309-340421-04-01-255772
二、项目名称:凤台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凤台县城区及凤凰湖新区。
四、建设单位:凤台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总用地8308平方米,用地约43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室内综合健身场馆、游泳馆、室外运动场地及设施,其中室内综合健身场馆建筑面积约5793.00平方米,游泳馆建筑面积约5688.00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地及设施用地面积约20606.4平方米。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14856.2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2736.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69.17万元、预备费用690.30万元、土地划拨费用360.0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财政配套资金。
请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尽快开工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档案、质量和安全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进一步核实相关费用,严格控制工程投资,项目开工后及时登陆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开工建设信息。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202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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