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循环经济产业园凤台县中科盛联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张北循环经济产业园凤台县中科盛联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张北循环经济产业园凤台县中科盛联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凤台县中科盛联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合肥鹏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5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张北循环经济产业园凤台县中科盛联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岳张集镇张北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拟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拟在现有厂区内的2#厂房,原有年处理18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一期30万吨)生产线上加装黑矸(可燃煤矸石)洗选设备,包括洗选、处理、浓缩、压滤、水循环系统,配套完善环保、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洗选处理30万吨黑矸(可燃煤矸石)。
本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06-340421-04-02-350399。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为矸石破碎后输送至洗选过程产生的粉尘、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项目现有车间已封闭,物料采取皮带运输机及封闭廊道,物料输送设备加设盖罩,进料端加胶皮挡帘等措施,同时要求各落料点及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经上述措施后,输送过程粉尘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排放限值要求。投料粉尘经上吸式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2)进行处理,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为矸石洗选废水,洗选废水采用闭路循环水洗煤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要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89-202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严格落实相关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分区防渗要求,强化源头防控,防止污染物渗漏或外溢。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 真:0554-8685525
联系电话:0554-8685525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张北循环经济产业园凤台县中科盛联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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