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二矿深部补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新集二矿深部补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新集二矿深部补勘项目
建设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集二矿
环评单位:安徽璟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新集二矿深部补勘项目位于淮南市凤台县新集二矿三水平东翼采区附近,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万元,占总投资的6.87%。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本次勘查工程项目共设计2个主孔,均为水文地质孔,其中,深部-1钻孔工程量870米,深部-2钻孔1130m,总工程量2000m,项目结束后恢复场地原貌。项目配套建设泥浆池、废浆池、材料库等辅助工程。本项目不涉及煤炭开采工作,仅为能源矿产地质勘查项目。
本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604-340421-04-05-378129,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严格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切实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管控措施。做好施工期围挡、硬化、洒水、冲洗、覆盖等工作,土方开挖等易起尘作业采用湿法作业抑制扬尘,物料严格密闭运输并禁止抛洒滴漏。强化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尾气达标排放。
施工期废气颗粒物执行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水泥储罐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2中的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第三方使用吸污车运送至新集二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无钻井废水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设备定期保养、维修,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合理安排施工布局、施工时间,泥浆处理尽量选择在白天进行,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使用;合理规划车辆行车路线,物料进场选择在白天,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标准限值。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钻井期间产生的废岩屑及废泥浆交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合理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暂存于施工现场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要求,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89-2023)中的有关规定。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严格落实相关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有关防渗要求,强化源头管控,落实钻井施工环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放在专门的表土堆放区,表土堆放区应设置拦挡、苫盖等措施;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明确施工界限,确保在合理的范围内施工;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施工期结束后按照复垦方案等,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七)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函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 真:0554-8685525
联系电话:0554-8685525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专题首页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网上办事
依申请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