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现将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公布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市辖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42元。
(二)市辖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55元。
二、执行时间及要求
以上标准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凤台县、寿县参照此标准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新标准,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及时足额发放。
淮南市民政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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