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指南
事项简称:本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办理材料:身份证、社会保险职工增减表
增员: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地需凤台县)2、新增人员申请表3、单位增员批量参保报盘
减员: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地需凤台县)2、减员申请表 3、减员电子报盘 4、当月社保费用缴费凭证(税票)(单位户不能存在社保历史欠费)(企业社保征缴业务材料需自行在淮南市人社局官网下载)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时限: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
办理地点:淮南市凤台县中山街南段凤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类综合窗口
结果送达: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咨询查询途径:电话咨询0554-2310128
监督投诉渠道:0554-2310087
作者: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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