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数字城管系统2020年12月份考评情况通报

编辑日期:2021-02-02 16:20信息来源:凤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作者:马洪莉阅读次数:字体【  

一、系统运行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12月份,县数字城管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向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11家专业部门派遣案件2062件(含计入下月案件和部分延期案件)。本月,应结案2062件,实际结案2056件,结案率99.71%。

本月经济开发区、城关镇、凤凰镇、刘集镇、李冲回族乡共处理市、县城管办督办案件358件,其中:经济开发区74件、城关镇政府76件、李冲回族乡66件、刘集镇政府65件、凤凰镇政府77件。未整改案件21件,整改率94.13%。

(二)案件分类

12月份,通过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受理的各类案件信息按事、部件分,事件2020件,部件42件。在受理的2020件事件类案件中,市容环境类307件,宣传广告类242件,街面秩序类1447件,施工管理类24件。其中,街面秩序类

和市容环境类案件为多发案件。在受理的42件部件类案件中,公用设施类18件,园林绿化类3件,道路交通类12件,市容环境类8件,其他设施类1件。其中公用设施类和道路交通类案件为多发案件。

(三)高发分析

12月份,事、部件问题发生数量排列前10位的是:乱堆物堆料400件、沿街晾挂343件、机动车乱停放235件、店外经营222件、暴露垃圾209件、无照经营游商194件、占道广告牌80件、非法小广告53件、其他街面秩序问题46件、道路不洁32件。其中,乱堆物堆料类案件位居第一,共400件,结案395件,结案率98.75%;沿街晾挂类案件位

居第二,共343件,结案330件,结案率96.21%;机动车乱停放类案件位居第三,共235件,结案235件,结案率100%。

二、案件办理情况

(一)日常派遣案件办理情况

12月份,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在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高效、稳步运行。具体表现在:

一是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切实做好市容管理工作。

12月份,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共处理市城管办督办各类案件26件,其中:拆除破损广告牌、条幅、宣传布幔6处;清理店外经营3处、落招4处、流动摊点1处、暴露垃圾3处、乱堆放7处、乱停放1处;修复围挡破损1处。处理县城管办督办各类案件332 件,其中:清理出店、占道经营87处、占道搭棚3处、乱堆放56处、落招51处、晾晒60处、杂物22处、暴露垃圾15处、建筑材料5处、建筑垃圾2处;拆除破损刀旗、条幅、广告、布幔31处。

二是各涉城部门扎实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各涉城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住建局清除了金地华府、龙翔花园、未来城、福海园、中和园等多家物业公司的垃圾,对胶州路玉竺宫前下水道盖板损坏进行了更换,对凤城大道西段未来园早期教育前污水井盖凸起进行了修复;公安局对多处损坏的交通护栏、交通标志牌、交通信号灯进行了修复,对胶州路、中山北路、州来南路等多处破损的宣传条幅进行了处理;水利局对凤利路永幸河施工围挡破损进行了处理;市场监管局对胶州路市场监管局大门南侧约5米处乱堆放进行了处理;教育局对二幼前围栏上宣传牌破损进行了处理,对实验二小门前破损垃圾桶、停车牌进行了更换;后勤服务中心对体育场内多处景观灯灯泡缺失、下水道盖板破损、暴露垃圾等影响市容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凤台移动对凤凰大道乡村人家旁交接箱破损以及交通路小安超市对面线缆裸露进行了处理;供电公司对淮滨东路淮南市瑞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侧电表箱箱门未关以及胶州路恒捷汽修厂北侧电力井盖下沉进行了处理;凤台联通对农水西路交警岗亭南侧绿化带内通讯交接箱箱门损坏进行了处理。

2、部门联动,防患于未“燃”。县住建局联合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第三轮全县燃气安全生产及市场行为联合检查行动。此次检查共计16个工作日,出动人员160余人,车辆48台次,检查疑似不合格钢瓶419只,无证经营户38户,治安拘留2人。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安全警示标识破旧不清晰、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现象。联合检查组针对以上问题现象,现场督促燃气企业、供应站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下一步将加大管理力度:一是继续加大清理整顿管道燃气。规范液化气市场经营行为,抓住隐患整改不放松,加大督查力度,消除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和燃气经营许可的有关规定,对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燃气企业及设施不合格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二是继续加大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对全县燃气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持证上岗。进一步加大对燃气器具市场的管理力度,加大对超期液化气钢瓶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的产生。三是继续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和各项法律、法规,全面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县城管局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标准。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城管局一大队持续对城区餐饮店使用燃煤炉灶、大排档及夜市烧烤油烟净化设备开启情况逐户进行检查,收缴煤炉15个。为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标准,城管执法局各大队对辖区内违规广告宣传、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占道堆放等违章现象进行整治。共取缔流动摊点360余处,规范店外经营240余户,清理乱堆放杂物15车,拍照违停机动车340余辆,规范非机动车乱停放370余辆。

4、提前谋划,加强冬季绿化养护工作。进入12月份,气温不断下降,为进一步巩固园林绿化成果,县城管局园林处重点加强冬季绿化养护工作。一是对全城区的紫薇进行修剪、整形。二是对城区损坏、缺失的绿化护栏进行安装、加固、整形,共维修护栏18处。三是集中清理城区绿化带、公园范围内的枯枝、落叶,减少冬季火灾隐患的发生。四是对城区破损的香樟树保暖材料进行重新包裹,确保树木安全过冬。

5、提高管理标准、打造示范路街。为切实做好迎接全省城市管理效能第三方评价有关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工作任务,扎实推进“示范道路”、“示范街区”试点工作。按照市局工作要求,结合城管部门职责,12月份,县城管局开展了胶州路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对照标准,查摆问题。12月份,县城管局对胶州路进行专项督查4次,查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下发专项督查通报,要求及时整改。二是部门联动,进行专项整治。城管局会同城关镇、住建局、公安局交管大队等部门对胶州路市容环境进行联合整治,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回潮”反弹现象发生,全面优化城市整体环境。

(二)重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

一是及时处置市城管办重点督办事项。为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疫情防控”,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12月份,市城管办在对凤台县市容市貌管理情况进行巡查时发现:1、丁集路吉林建工北侧占道乱堆放垃圾;2、凤凰大道五金劳保围挡倾倒,存在安全隐患;3、凤利路施工围挡破损,存在安全隐患;4、南湖大道西商农商城旁场地施工未围合、泥土裸露;5、南湖大道西商农商城入口处乱堆放渣土。对此县城管办高度重视,一方面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下发专项整改通知书,一方面积极做好与市城管办的协调回复工作,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及时处理市城管办日常督办事项。12月份淮南市城管委共向凤台县人民政府下发《数字城管督察整改通知书》4份,涉及整改事项175件,其中涉及城管示范街、示范路整改事项83件。未整改2件:1、州来北路欣怡超市店外经营;2、西十路正宗兰州拉面门前堆放物料。

 

 

 

 

 

 

 

 

 

附件:

2020年12月份凤台县数字城管系统各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考评得分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