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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凤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22日       


凤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地全面启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力争20206月底前形成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规划报批。为确保编制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新要求,优化凤台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构建凤台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推进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凤台县发展建设提供科学的空间规划依据。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优先划定不能进行开发建设的范围,坚持底线思维,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国土安全底线、粮食安全底线和历史文化保护底线。集约节约用地,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坚持市县联动,全域统筹。坚持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双向协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同时,加强与淮南市在生态治理、自然与文化资源的开发保护等方面的衔接,在重大产业发展、城镇功能布局、重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协调。坚持城乡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全县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实施总体控制,对乡镇提出规划指标并分解下达。

(三)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协调优化各类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通过增绿留白等方式适当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和开敞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强化规划编制过程的公众参与,把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规划编制实施水平的标准。

(四)坚持技术创新,用途管制。建立覆盖全域、涵盖各类空间资源的基础信息平台,形成数字化一张蓝图,以信息平台为基础建立监测评估和预警制度,强化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运用。加强现行空间性规划实施评估,将各类空间性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城乡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健全规划用途管制,监督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三、工作任务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在一定时期内对县域范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具体落实,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以及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重要依据。本次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近期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一)摸清家底——现状分析与风险识别

统一空间底数底图。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数据,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普查、林地变更调查等各类调查数据,分析凤台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现实状况、趋势变化、结构布局、空间效益,总结特点和问题。

开展双评价双评估。细化深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双评价,明确凤台县资源禀赋特征和生态环境短板要素,为县域国土空间发展与保护格局奠定底线基础。评估县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成效和问题,明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重点。

(二)谋定战略——目标与战略

明晰发展目标。全面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综合确定城市定位。落实省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提出全县规划目标和具体管控指标。结合双评价,合理确定城乡发展规模,引导资源配置。

谋定发展战略。明确凤台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发展愿景。明晰产业、生态、文化、空间等多方面发展策略,统筹县域重点发展区域,协调各部门、各乡镇行动,凝聚发展合力,提升区域地位。

(三)优化格局——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构建总体格局。统筹山水田林湖草等保护类要素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类要素布局,体现全域分区差异化发展策略,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划定保护格局。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为要求,构建以各类自然保护地体系为主体的生态保护格局、强化底线约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统筹矿山资源保护与利用,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明确以三条控制线为主导的各类红线在规划中的管控边界,强化国土空间分区和管制以及用途结构优化,推进国土空间生态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

优化发展格局。对全域空间进行综合谋划和布局,识别重点城镇、重点开发区、重点协调区、特殊地区等战略地区,对农业、城镇、村庄、产业、特殊功能区等进行分类发展引导。构建农业发展格局,合理确定城乡居民点格局,优化城乡体系布局,明晰县域城镇体系,推进城镇发展和乡村振兴。提升产业园区的集聚和创新能力,提高产业用地效率,明确推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目标、路径、重点方向与区域。

确定支撑体系。在区域一体化的背景下,加强区域衔接、城乡统筹,对区域交通网络、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要素进行统筹配置。预留并管控重要设施廊道用地,优先满足重大公共安全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需求。

国土用途结构优化。围绕规划管控目标和方向,按照建设和非建设、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两条主线,以优先满足生态用地需求、保障农业用地尤其是耕地资源、提升国土景观风貌、协调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工矿用地,明确主要用地的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提出结构优化的重点和方向。

(四)提升品质——空间布局优化

全面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坚持以人民城市为人民为目标,服务于高品质生活和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蓝绿网络与公共空间体系,构建高品质居住社区与公共服务体系、打造高质量创新体系与产业布局。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强地下空间利用,鼓励土地混合使用,倡导公交引导城市开发(TOD),提高空间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总体管控和风貌塑造。明确城市四线管控体系,运用总体城市设计手法,科学组织城市景观和公共空间体系,从塑造风貌、预留视廊以及天际轮廓线等角度提出相应控制要求,划定城市开发强度分区,确定城市设施重点控制区,提出下位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的管控条件。

(五)强化实施——实施传导与监督

综合整治。统筹确定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任务目标与布局,明确城市更新、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矿山整治等各项整治修复任务目标和重点区域,确定整治修复、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

实施传导。明确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提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监测指标体系,加强乡镇指引,落实上下层级规划的承接和传导,同时通过重要控制指标和空间形态控制要求强化对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传导。

实施监督。同步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建设,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同步上报。

四、工作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专题研究报告等。信息化成果包括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张图数据库)和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

规划文本:以条数格式表达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

规划说明:规划的编制说明,阐述规划决策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包含公众参与和问卷调查材料。

规划图件:规划图件按照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等规定要求执行。

专题研究:

1、凤台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专题研究

2、凤台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专题研究

3、凤台县国土空间管控专题研究

4、凤台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专题研究

5、凤台县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题研究

6、凤台县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专题研究(沉陷区修复利用)

7、凤台县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专题研究

8、凤台县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及建设时序专题研究

9、凤台县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信息化成果: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张图数据库)和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应将包括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数据在内的各类基础数据以统一标准纳入基础信息平台。规划的成果数据严格按照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的统一数据标准制定。

五、工作计划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910-11月)

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成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组建多学科、专业化、综合性相结合的规划编制技术团队,召开全县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二)现状调研与专题研究阶段201911-20202月)

按照多方参与的原则,开展现状调研、公众问卷、部门访谈、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开展双评估”+“双评价”+“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等专题的研究,提出主要观点,及时向上反馈,做好与淮南市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成果的对接应用,验证并修正双评价成果,完善其他专题研究成果。

(三)规划成果编制阶段20193-20205月)

在同步完善专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发展目标定位、城镇与产业发展、综合交通发展等用地需求,综合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等因素,提取和汇总专题研究成果的关键问题及研究结论,并同步进行凤台县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的编制,提出凤台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与整治的总体战略、目标任务、总体格局和空间管控等,确定县域各乡镇的约束性指标,提出城区功能分区和管控要求,编制形成规划成果征求意见稿。

(四)规划成果协调论证阶段20206-7月)

充分征求社会公众、各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意见,组织听证、论证和专家审查;根据收集反馈的意见以及上级下达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同步建设凤台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

(五)规划成果报批与信息化成果报批阶段(20208月至12月)

规划成果经县政府审查通过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按法定程序上报淮南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完成本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建设,并验收合格,汇交至省厅。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规划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二)密切协调配合。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按照工作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编制工作。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文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统计局等部门,要主动提供本部门空间规划相关资料,密切配合空间规划编制各环节工作,确保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

(三)加强经费和技术保障。加大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资金保障力度,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门资金,落实相关费用。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费用为700万元(以实际中标价为准),其中:规划编制费用约650万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费用50万元。鼓励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编制单位联合组建多学科、专业化、综合性相结合的编制技术团队。

(四)严格督查考核。按照部门分工、工作目标、职责权限,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将规划编制工作具体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具体到单位、到人,通过完善的制度促进工作推进。同时把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五)全程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使规划编制的过程成为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过程。建立健全多方协商机制,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程度。

(六)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等的宣传力度,为规划编制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规划方案形成后多征求意见、多方案比选,规划批复后要及时公开,推进形成共谋、共用、共享的规划实施机制。

 

 

 

 

 

附件:凤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凤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刘居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蒋青松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国辉    副县长、凤凰镇党委书记

李振锋    县政协副主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员:王炳喜    县政府办主任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高友柱    县教育局局长

范金忠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孙志会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陈贵刚    县财政局局长

王兆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管占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西香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建强    县水利局局长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朱兆勇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张云峰    县审计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登富    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士春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杨树林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冬元    城关镇镇长

米军红    刘集镇镇长

丁秀艳    桂集镇镇长

张厚金    凤凰镇镇长

周一楠    朱马店镇镇长

刘高伦    新集镇镇长

      岳张集镇镇长

严晓东    顾桥镇镇长

      杨村镇镇长

杨红雨    丁集镇镇长

      大兴镇镇长

      尚塘镇镇长

李金超    钱庙乡乡长

李晓宇    关店乡乡长

李微微    古店乡乡长

      李冲回族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振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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