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凤台行动方案》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创业凤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创业凤台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创业淮南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府〔2022〕52号)精神,扎实开展创业凤台行动,让创业成为凤台的时尚活力和形象名片,让凤台成为各类人才的创业热土,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立足凤台实际,充分发挥区域发展战略叠加的区位优势,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坚持创新创业创造一体推进,坚持激发我县创业活力和吸引优秀团队来凤创业并重,以搭建“五大平台”为着力点,以服务市场主体为出发点,以打造一流环境为落脚点,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凤台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树立开放视野,加强集成创新,汇聚各方力量,拉高标杆,奋勇争先,突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工业互联网、企业交流对接和农业大托管五大平台,到2025年底,形成创业环境一流、创业主体活跃、创业成果迸发、创业氛围浓厚的新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每年新增市场主体6000户以上,其中新增企业1500户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经信局等)
——每年培育省、市专精特新企业10家左右,其中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左右。(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每年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者420人以上,返乡人员创业者360人以上,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11个左右。(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每年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创业者177人以上。(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每年支持退役军人创业者16名以上。(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每年支持科研人员创业者70名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每年争创市级创新创业孵化载体1个以上,积极争创国家、省级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每年开展创业培训766人以上,其中线下创业培训454人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每年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4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凤台县支行)发放创业贴息贷款0.7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凤台县支行等)
三、重点举措
(一)聚焦创业重点领域。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遵循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要求,坚持高端引领、龙头带动、广泛参与,通过创业壮大产业,依托产业赋能创业。
1.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推进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培育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广泛汇聚创新资源,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五大新兴产业开展创新创业,积极引进高精尖创业团队,打造高科技产业发展集聚区。(责任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人社局等)建立企业技术需求征集机制,通过县融媒体、相关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发布。积极跟进对接情况,选择符合我县五大新兴产业共性的核心技术需求委托高校院所,通过内部“揭榜挂帅”的方式,组织与企业联合攻关,获得立项的县财政给予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实施核心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建设工程,构建“龙头企业+配套企业”生态圈,引导支持创业者围绕产业链锻长补短开展创业。(责任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等)
2.突出“四新”经济领域。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支持创业者在传统产业新型化、工业互联网、现代农业、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振兴、智慧健康养老、模式创新、数字经济、生产性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业态、便民利民新业态、平台经济、虚拟现实技术等领域广泛开展创新创业,促进新的经济形态和模式不断涌现。(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等)
3.广泛开展大众创业。鼓励城乡劳动者创办特色种养业、传统工艺加工业、社区服务业等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扶持发展各类特色市场主体,使有梦想、有创意、有能力的创业者都有施展身手的舞台、梦想成真的机会,让凤台成为各类人才的创业热土。(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二)培育引进创业主体。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形成本地创业者不断涌现、外来创业者广泛集聚的生动局面。
4.招引高层次创业团队。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大力招引高层次创业团队和高水平初创企业。重点引进技术水平领先、产业发展急需、市场前景广阔、创业方案可行、创业者有过从业经验的团队。对引进的国家级双创领军人才,3年内给予100万元生活补贴,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带来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效益,落户我县创办公司或与县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通过股权、基金、债权、资金等支持方式,给予最高600万元项目资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等)
5.鼓励科研人员创业。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凤兼职创业、离岗创业,离岗创业人员3年内保留与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6.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实施“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和淮南市青年学子人才“灌木”工程,实行全方位的政策保障,让他们安心留凤、放心创业、舒心定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等)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的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等)积极争创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青年创业园,对创建成功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推荐优秀人才参加“青苗杯”项目资本群英会,落实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工作。推荐优秀人才参加“安徽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责任单位:团县委,配合单位:县人社局等)实施“留学人员扶持计划”,对3年内达到一定标准创业成功的留学归国人员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等)
7.扶持返乡人员创业。依托我县各类驻外机构开展各类走访慰问、座谈、宣讲、推介等活动,向企业家、技能人才及高校毕业生介绍创业政策、产业政策和园区建设等创业就业资源,精准服务回凤创业人员在家乡创业兴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吸引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返乡下乡人员创办企业。新返乡创业企业购置新生产设备的,由县政府给予一定的设备补助。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县政府给予一定的厂房补助。对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吸纳就业50人以上的返乡创业企业,由县政府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水电气费补贴。(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等)
(三)搭建完善五大平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具有我县特色的五大平台,通过强化平台场地、设备、创业导师、人力资源、资金、政策等集成服务功能,发挥平台“扶上马、送一程”作用,努力满足各类创业者多样化、全周期的创业需求。
8.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积极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共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完善支持孵化载体建设政策,引进知名高校院所在凤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积极与沪苏浙、G60科创走廊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对接与合作。(责任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人社局等)
9.支持建设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平台。经济开发区结合资源禀赋和现有的产业基础,围绕我县五大新兴产业发展,找准产业定位,不断提升标准化厂房品质,为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场地。(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发挥经济开发区孵化优势,统筹用好新区建设、老工业区和旧城改造、城市更新等契机,鼓励利用闲置厂房、仓库等设施,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大众创业空间。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等)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建设用好“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训基地、退役军人创业园等,按规定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等)依托龙头企业产业生态、科技设施、数据信息、场景应用等资源,扶持建设一批企业专业孵化器,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创业生态,为创业者提供产业资源、投融资、创业培训、创客空间等一站式加速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金融办等)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民营孵化基地,县政府根据实际投资可给予一定比例投资补贴,开办初期给予一定比例运营补贴,其它各项支持政策与政府主办的孵化器平等对待。(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人社局等)
10.用好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培育1家国内领先的区域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争建2家具有行业示范效应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形成多层次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责任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加强与相关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合作,为我县广大创业者及中小微企业搭建高效供需对接,支持企业在数字化台阶基础上开展创新创业。依托相关平台加快推动我县各级创业园及科技创新企业等多方联动,实现产学研深度对接及成果需求高效匹配,最大限度地吸引创业者参与,激发经济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大力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建设一批体验中心、推广中心。采取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征集评选“产品+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可给予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11.搭建企业交流对接平台。依托淮南市企业家大讲堂,适时举办我县企业大讲堂活动,通过聘请专家解读政策、解析经济热点;企业家分享交流管理变革,创新创业经验;企业发布新技术、新产品等活动方式,促进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管理、公共服务等要素不断向企业集聚,从而打造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提高企业创新创业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高水平发展。(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工商联,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金融办、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凤台县支行等)不定期举办企业家座谈会,助力优化我县创业环境,搭建企业与党委政府、金融机构等交流沟通平台,促进创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工商联)
12.利用好农业大托管平台。依托我县农业生产大托管创新改革,支持返乡创业人员投入现代农业产业,通过农业技能培训促进其成为“新农人”,三年内培训返乡创新创业人员60名,促进30名返乡人员托管耕地开展粮食生产,托管面积超6万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组织返乡创业人员创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和农事服务方面引入返乡创业人员参与,在全县规划建设6个大型一体化农事服务中心,对托管村和服务主体开展从种到收的农事服务,三年内引导300名创业人员从事农事服务业。结合数字农业、规模经营等大托管工作及即将开展的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发放试点工作,引进有信息技术的创业人员从事农业数字化工作,建设我县农业数字化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数据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进一步发挥“淮畔良品”品牌带动作用,引导我县有志于农产品宣传人员开展“淮畔良品”宣传,支持创业人员开展视频带货,发展我县特色农产品产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深入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每年开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擂台赛,鼓励20名创新创业人员投身乡村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四)提升创业能力。打造特训营、导师团、大赛路演、创业研究院、创新创业学院等多位一体的培训、培育和服务体系,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创业实效。
13.培育引进创业教育服务机构。依托凤台技工学校、职教中心、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等,推荐申报省级创业研究院,最高给予30万元补助。遴选认定一批市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最高给予5万元补助;积极争创省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招募一批“筑梦”创业导师,打造创业服务示范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大力发展综合性创业服务机构,鼓励引进战略咨询、知识产权代理、检验检测、会计、律师、评估、融资、仲裁等高端服务机构。(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4.丰富创业培训形式。完善创业培训政策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面向各类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开展补贴类创业培训。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每年推荐5名左右优秀创业项目负责人参加“创业淮南训练营工程”。推荐有发展潜质和领军潜力的初创型、成长型、发展型中小微企业负责人和“四带一自”产业帮扶经营主体负责人,到创新创业先进地区开展创业特训。(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等)组织参加“新徽商培训工程”,加大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和优秀创业者培养力度,帮助拓展视野,提升决策、经营和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县经信局)积极对接省资本市场学院,提高创业者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配合单位:县教育局等)
15.积极参加创业大赛。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市级创业淮南大赛,对在创业安徽、创业淮南大赛中获奖企业落户凤台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等落地支持政策。推荐参加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其中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在我县转化落地的创业项目,按照国家奖励资金给予1:1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积极参与省内外创业大赛,支持各地各部门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专业化、差异化、区域化创新创业大赛,以比赛提升能力、发现项目、促成对接落地。(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16.辅导企业加速成长。建立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增加机制,引导企业围绕我县产业发展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企业竞争力。制定我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培育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等)提升凤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资本市场可见度,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与省市县三级的辅导培训,推动相关企业沪深北交易所上市。(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等)
(五)强化金融支持。发挥资本“催化剂”“粘合剂”作用,通过基金投资、贷款支持等催生创新创业。
17.畅通多元融资渠道。鼓励银行投贷联动支持创业。制定实施“再贷款+”工作方案,运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和个人创业。(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凤台县支行,配合单位:县金融办等)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最高可分别申请贷款20万元、100万元,按规定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凤台县支行等)对在境内外公开市场首发上市的创业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金融办)积极与省投资集团合作,设立高端装备制造业基金,总规模不少于1亿元,支持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围绕大学生创新创业、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等,积极对接省级天使基金、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省级种子投资基金,坚持“投早投小投科技”,争取各类基金投资我县创新创业项目。(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等)吸引优秀投资机构落户凤台。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根据其实际在凤投资非上市企业金额,给予其管理企业一定的奖励。对新登记的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市内企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实际募集资金以及投资额比例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经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金融办等)积极参与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和科创资本大会,积极举办或承接有关基金投资论坛、峰会等,努力打造省风投创投高地。(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配合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文旅体局、人民银行凤台县支行等)
(六)优化创业服务。积极鼓励创业,培育创业文化,优化创业生态,构建覆盖创业发展全过程的服务体系,塑造创业凤台品牌,提升创业凤台感召力和创业环境竞争力。
18.提升创业服务能力。依托“皖事通办”平台设置创业凤台板块,将创业服务相关注册咨询及业务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供简便高效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资源局等)依托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体系和“皖企服务云”,打造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经信局)组织参加创业安徽建设专题研修班,通过集中培训、外派交流、企业驻点等方式,提升党员干部引导服务创业的意识、素质、能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9.组织多元创业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市级“周六创业课”,参加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展览展示、融资对接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市“双创”活动周,打造创业凤台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公共创业服务联盟,成立本地创业者联盟和创业服务协会,强化创业资源交流共享。推荐参加“创业安徽之星”评选,加大对优秀创业者和团队的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等)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创业凤台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统筹推进创业凤台行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创业凤台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组织体系,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打造特色创业品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政策支持精准度、系统性和实效性,保障创业凤台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等)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交流创业经验,推介创业项目,宣传创业典型,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创业凤台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托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输送优质创业项目参加大型创业服务类节目《创业在安徽》,宣传创业典型、营造创业氛围、讲好创业凤台故事。(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等)
(三)跟踪督导激励。健全县级层面指导、发动、评价、督导工作机制,强化各部门协调联动,注重整合资源,发挥政策综合效应。建立创业凤台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对在创业凤台行动中积极作为、成绩突出的乡镇、经开区和县直部门给予褒奖激励。(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创业凤台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创业凤台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熊寿宏(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宏伟(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 涛(县政府副县长)
汪振乾(县政府副县长)
王兆文(县政协副主席、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彭 凯(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县发改委主任)
黄 光(县政府办主任)
高友柱(县教育局局长)
范金忠(县科技局局长)
刘高伦(县经信局局长)
宋维玉(县民政局局长)
刘 松(县财政局局长、县金融办主任)
陈 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 磊(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标(县文旅体局局长)
时培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德林(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枫(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苏 杰(县数据资源局局长)
许宜军(县税务局局长)
岳文军(人民银行凤台县支行行长)
蒋 巍(团县委书记)
李晓燕(县妇联主席)
岳一林(县工商联主席)
孙友虎(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孟献忠(县人社局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