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生态环境】关于2023年中高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5-31 10:00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3年高考、中考即将开始,为确保全市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治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淮南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在市区范围内禁止午间(12:00至14:00)和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
    二、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及其他可能产生噪声的音响器材。禁止各类商业经营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及商业活动。严禁在夜间从事广场舞等产生噪声的娱乐及商业活动。
    四、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禁止机动车在居民区、文教区鸣笛或鸣警报(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除外)。
    五、在高考、中考期间(6月7日至6月8日、6月14日至6月17日),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淮南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6月17日有效。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淮南市公安局          

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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