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2-28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2009〕90号)、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广泛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建立农民筹资筹劳、财政奖补、村集体投入和社会捐赠等多元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意愿,民主决策。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坚持“议字当先”,民主议事,民主决策。

(二)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坚持以农民共同需求为导向,以农民普遍受益为目标,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科学合理选取项目,注重发挥项目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效益。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依规,有针对性的加强业务指导,不搞“一刀切”,不搞一个模式。

(四)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健全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体系,强化项目管理,规范操作流程,保障资金安全,坚持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三、实施范围

(一)全县所有行政村。

(二)有条件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村改居”社区。

(三)有条件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国有农林场。

四、奖补范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主要包括:

(一)村内道路项目。包括水泥混凝土或沥青路面、砖块路面、块石路面等。

(二)村内小型水利设施项目。包括水渠、堰塘水窖、机电井、安全饮水管线、小型排灌站或提灌站等。

(三)村内环卫设施项目。包括垃圾收集点(池、站、桶)、公共厕所等。

(四)村容美化亮化项目。包括路灯、绿化植树等项目。

(五)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包括村民进行休闲娱乐、体育锻炼的设施、场所等。

(六)村民认为需要的其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

(七)跨村和农民房前屋后的项目不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五、目标任务

(一)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为农村综改工作的重心,加大投入力度,坚持以农民普遍受益为目标,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建设内容,提高奖补成效,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各乡、镇当年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贫困村全覆盖。各乡镇要认真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提倡有条件的乡(镇)财政加大奖补资金投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各界捐赠。

(二)为进一步加强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衔接,各乡、镇要结合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村级公益事业现状,在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需求,清晰界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其他涉农项目的政策边界,经民主议定后,进一步编制完善“十三五”期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按照统筹兼顾、轻重缓急的要求,科学合理选定项目,急需实施的公益项目,列入第一年计划,较急等依次列入第二、第三年度计划项目库;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核的程序,上报至县财政局一事一议三年滚动项目库。并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切实提升项目库建设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项目库建成后,县级财政局要在每年年底前结合下一年度财力的安排情况,从项目库中抽取项目并制定来年工作计划,经公示无异议,上报省、市综改部门备案后实施,对未纳入一事一议三年滚动项目库的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不予支持。

六、资金测算及来源

(一)农民按照政策规定开展的筹资。我县农民每年每人筹资不超过15元(贫困村不低于5元)。

(二)中央和省财政主要依据农业人口、地方财政状况等因素,并考虑对各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考核和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奖补。

(三)县财政根据农业人口数按年人均15元的标准安排奖补资金。

(四)各乡(镇)要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简政放权、坚持汇聚合力、坚持分类分步”的原则,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并科学规范管理、安全高效运行。

(五)鼓励倡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各界捐赠赞助,提倡有条件的乡(镇)财政加大奖补资金投入。

七、实施步骤

1月份:强化组织领导,谋划年度工作。总结2018年工作,谋划2019年任务。进一步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组织和领导,坚持层层抓落实,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充实机构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和职责,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并征求乡镇意见,形成草案。

2月份:完善制度体系,落实项目资金。县综改办认真总结经验,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制定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工作管理制度,形成条理清晰、内容齐全、简便易行、管理规范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由综改办牵头,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深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3月份:科学安排项目,严格项目审批。行政村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从项目库中选择申报项目,且申报资料齐全,项目规模和资金结构完整。县、乡镇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及时受理、审批项目。示范村项目资料报县综改办审批。

4月份:序时推进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本月开始报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统计表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情况表,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5月份:准确录入数据,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录入数据,确保信息系统在5月底前完成录入工作。

6至9月份:有序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项目实施,经批准的项目,乡镇要督促行政村按计划组织实施,并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跟踪检查和审计监督,确保项目积极稳妥推进,提高群众满意度。

10月份:归集整理资料,形成自评报告。项目竣工后,乡镇和行政村要及时进行验收,并投入运行。基础资料整理、资金结算及自评工作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

11至12月份:组织自评考核,总结全年工作11月上旬,县综改办依据《凤台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凤综改〔2016〕26号),对乡镇实施考评。 12月份梳理全年工作,撰写总结报告。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财政、农经、水利等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更加主动自觉地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扎实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二)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安排专职人员从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具体工作。建立由财政所(分局)牵头,农经、水利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三)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村民议事、筹资筹劳制度,进一步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建立完善公益设施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资金,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系统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及时准确录入数据,确保信息系统有效运行。

(四)建立项目挂牌督办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村级负责项目的申报、乡镇负责项目的审核、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乡镇编制项目规划,制定管理办法,对乡、镇一事一议奖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绩效考核。对部分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五)建立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结果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重要依据。

(六)建立信息工作机制。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一事一议信息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成报送任务,注重信息质量,各乡(镇)每年至少一篇。

(七)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及时掌握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和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加强跟踪检查和审计监督,确保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并取得实效。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评价,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资金支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八)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引导。采用通俗易懂、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政策,创新宣传方式,努力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激发和调动农民民主议事、办事、管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总结完善工作经验,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深入开展。

(九)实行工作问责制度。强化绩效管理,严格问责机制,按照职责明晰、权责匹配、全程监督、失责追究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督”和“双责任、双考核、双督查”。经综合考核,每月排名最后2位,且未完成序时进度的乡(镇),由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年度考核全县排名末位的,乡镇财政所(分局)主要负责人向县财政局作出书面说明,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一票否优”。

九、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省、市、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管理有关要求,明确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以县为主体,实行分级管理。乡(镇)负责汇总、审核、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制定管理办法并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到施工单位。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一事一议奖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绩效考核。

(二)严格项目执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批复后,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批复内容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预算金额等,否则取消当年项目。要切实完善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步骤,细化政策措施,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落到实处。

(三)按时完成任务。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扎实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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