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支持“两强一增”稻渔综合种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27 17:49信息来源:凤台县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项目实施目标

按照《安徽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22年全省渔业发展目标任务要求,支持稻渔综合种养加快推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确保完成市下达的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9000亩的目标任务。支持一批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发挥带动作用,促进稻渔综合种养持续健康发展。

二、项目内容规模

新增连片稻渔综合种养补助。重点对2022年新增连片稻综合种养,单个生产主体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00亩以上,建立稻渔(虾蟹等)共生互利、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节水减肥少用药、稳粮增收提品质。严禁破坏、损害稻田的粮食生产功能,严格保护耕作层,开挖沟凼面积不得超过稻田面积的10%,防止耕地非粮化

    三、实施时间

本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10-202212月。

四、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项目资金的补助对象:

    根据淮南市农业农村局(淮农【2022135号)文件精神,支持凤台县2022“两强一增”稻渔综合种养补助资金20万元,补助对象为从事稻渔综合种养的农业公司、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单位。不支持联合申报,不支持只养不种和非稻渔综合种养的生产单位参与此次申报。以往年度已经享受过渔业发展支持政策,获得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得申请本年度资金。

(二)补助标准

单个生产主体稻渔综合种养面积集中连片在100亩以上,每亩给予不超过300元的补助。稻渔综合种养补助资金主要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包括稻田开沟、护坡、防逃网等防护设施,稻田清整、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养殖设备、电力设施等建设。

五、项目申报程序

由各乡镇农技站负责推荐申报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申报主体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项目申报文本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养殖业股,联系电话:8681144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1020日。

六、实施步骤

1、县农业农村局对所有申报的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2、县农业农村局监督项目实施主体按照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文本内容进行项目实施建设,确保项目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3、按照建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拨付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兑现补助资金。

 

附件:项目申报文本.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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