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我所受理的凤台县龙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申办分训场地情况予以公示,欢迎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及社会各界监督。
民族分训场地其地址设在凤台县姚家湖狮子桥东侧,占地面积7.6亩,教学车辆10台。其申报材料齐全,场地规模、标识、训练设施、教练车、岗位人员、管理制度、服务设施、安全条件和环境条件基本符合安徽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训场地要求》(DB34/2693—2016)的要求,准予凤台县龙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设立分训场地。如有异议,请署名并附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所反映。
通讯地址:凤台县淮河大桥东200米。
邮 编:232100 电 话:0554-8912858
传 真:0544-8913686
凤台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