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凤台县龙旭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8日取得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行政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340421221006),经调查核实存在如下情形:1、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经营;2、已无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不符合许可相关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该行政许可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与凤台县交通运输局联系,联系电话:8970113,
特此公示
凤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