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凤凰镇、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2 18:03信息来源:凤台县凤凰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印发《凤凰镇、村(社区)医疗保障

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凤凰镇、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凤凰镇委员会  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265


凤凰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践行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创优营商环境,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建立健全覆盖我县医疗保障服务体系,依据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台县乡镇、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202214)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精神,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疗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号)《安徽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皖政〔201898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2027号)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发〔202113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下沉基层、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以优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为引领,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科学论证、持续优化的方式,推进医保便民服务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八有有固定服务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明确岗位职责、有固定办公经费、有科学管理制度、有统一办事规程、有统一受理平台、有统一宣传标志)的要求,20227月底前,在全镇、村(社区)设立医疗保障服务窗口,建立镇、村(社区)医保服务体系。依托镇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合理、层次清晰、功能定位明确的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站,实现医保便民服务镇、村(社区)就近办理。

三、工作任务

(一)统一机构名称。镇设立医保办,命名为凤凰镇医疗保障办公室;各村(社区)下设的医保服务站,命名为凤凰镇XX村(社区)医保服务站

(二)落实工作场所。镇本着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原则设置镇医保服务“一站式”窗口,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站原则上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设医保服务窗口,统一悬挂医保标识。要明确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和便民措施,实现参保、缴费、咨询等在镇、村(社区)一个窗口,一次办结。

(三)合理配备人员。 镇明确由凤凰镇卫健办承担医保服务职能事项,配备2名专门医保服务人员。医保办主任由镇卫健办负责人兼任,主要负责审核资料、监督窗口及检查辖区内两定机构。医保办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窗口经办与材料收集、上传报审等。村(社区)医保服务站由党组织书记兼任站长,负责资料审核、监督窗口及检查辖区内两定机构,另外确定一名在职村(社区)干部负责窗口经办与资料送审工作。

(四)明确职责分工。镇、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机构实行双重管理,行政上由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医保部门指导。

镇医疗保障办公室:主要承担医疗保障各项政策的宣传普及、缴费动员、定点医药机构督导、投诉举报受理和协助查处、镇医保服务窗口和村(社区)医保服务站的日常管理等其他工作。

镇医保服务窗口:主要承担医疗保障各项政策的宣传普及、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出具《参保凭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住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电子医保凭证的推广与应用、医疗救助受理、宣传推广医保掌上办”“网上办便民服务等。

村(社区)医保服务站:主要承担医疗保障各项政策的宣传普及、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出具《参保凭证》、缴费动员、电子医保凭证的推广与应用、宣传推广医保掌上办”“网上办便民服务等其他工作。

(五)加强岗位培训。县医保部门对基层经办服务、基金监管业务予以指导并加强岗位培训,分类别制订医保公共服务经办人员年度培训方案和医保基金监督检查人员培训方案,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建成专业化、多技能基层医疗保障服务队伍。

四、实施步骤

(一)筹划制定方案阶段(61615日)。依据深化放管服、践行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和医保部门十四五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点建设标准,根据凤台县乡镇、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我工作方案。

(二)宣传动员实施阶段(615日-630日)。召开专题部署会,安排组建镇、村(社区)医疗保障机构相关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医保办主任,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规范设置镇、村(社区)医保服务大厅(窗口)。

(三)督导检查验收阶段(71日-731日)。医保牵头,对村(社区)医疗保障管理机构组建、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配合县医保局对镇、村(社区)医保体系建设情况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要将基层医保服务建设作为放管服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民生基础工程抓好抓实,全面提供支持和保障,积极做好人员、岗位、职责的调整工作,有序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经费保障。对基础设施配备、业务培训、能力提升、政策宣传等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工作经费按照每参保缴费11元标准予以补助,由县拨付村(社区)从事医保经办服务的专兼职人员,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医保部门从县级拨付的工作经费中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与医保工作实绩挂钩。离岗停发,按计算。

(三)积极推进实施。村(社区)是开展基层医保服务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在岗位设置、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创新方式方法,推进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真正成为医保服务扎根基层的新脉络、新触角。

(四)完善平台建设。医保部门要根据县医保部门的要求完善医保信息化建设,确保医保信息化网络镇、村(社区)全覆盖,推动医保经办掌上办”“网上办

(五)建立长效机制。府要将基层医保服务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镇医保办要积极探索创新,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做法和经验。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医保工作科学化水平。镇、村(社区)要做好日常监督,注重工作实绩,全面提升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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