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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台县采煤沉陷区2022-2025年搬迁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凤台县采煤沉陷区2022-2025年搬迁安置工作方案》已经凤台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6日        

  

   凤台县采煤沉陷区2022-2025

搬迁安置工作方案

 

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2022619日《研究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扎实推进我县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安置补偿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集中式搬迁、发展式安置、生态式修复、开发式治理的总体思路,以避险安置工作为重点,紧紧围绕工程建设、分房入住两个关键环节,科学谋划2022年及未来五年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补偿工作,严格时间节点,综合施策,持续推进,强化调度、强化督查、强化问责,确保应搬尽搬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任务

截至2021年底,全县待建安置房共5339套,其中:新集镇安置区912套,关店乡安置区2388套,县集中安置区2039套。未来四年将有序推进安置房规划建设任务(年均2000余套)。

三、推进方案

(一)谋划启动凤台县集中安置新区建设。鉴于目前凤凰湖安置区已无地可征,决定在凤台县河东经济开发区境内(凤淮路南侧、截岗沟以北,共约900亩)总体规划,分期建设县集中安置新区(安九期),用于2022年后4年内采煤沉陷区搬迁村庄的安置。城关镇政府成立专班,做好拆迁摸底、控违等前期工作。

(二)持续推进货币化安置补偿工作。鼓励选择货币化安置,制定奖励政策,争取2020年至2021年搬迁任务中约30%1300户)以上搬迁户选择货币化安置补偿(不包括新集镇)。

(三)整合棚改安置房源用于县集中安置。截至2021年底,县集中安置区搬迁安置任务2039户,涉及桂集镇、顾桥镇、钱庙乡、丁集镇4个乡镇。棚改安置房位于凤台县河东经济开发区境内,计划整合房源2000余套,目前主体已完工,正加快配套设施建设,计划202412月底有序完成分房入住。

(四)全面启动新集镇安置新村建设。截至2021年底,新集镇搬迁安置任务912户,就地就近安置。按要求完成魏许村大圩孜、魏庄、常庙村前大刘3个自然庄人口核查和三榜公示。先期利用原新集镇马杨安置区已征节余安置用地约160亩,争取2022年底前完成安置区建设的立项、环评、规划设计,2023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6月底前开工建设,20256月底前交付使用。同步启动新集镇安置新村用地的选址征地工作。

(五)加快推进关店乡安置新村四期建设。截至2021年底,关店乡搬迁安置任务2388户,就地就近安置。鼓励20202021年搬迁任务中已意向选择货币化安置补偿的1200户群众正式签订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及时支付群众货币化补偿资金。持续推进关店新村四期工程建设。关店乡安置新村四期占地280亩,规划安置房约1850套,2018年完成安置征地,202011月完成规划设计,目前在建14370套,并按照要求分批次持续推进安四期工程建设,倒排工期,202210月底前按计划分批次开工建设剩余任务1480套,序时完成搬迁安置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搬迁方案。根据本方案,各相关单位认真制定具体工作实施计划,做到主体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

(二)健全和完善督查工作机制。一是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调度,解决重大问题,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和分房入住工作。二是坚持周调度、周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调度各安置点工程进度情况,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三是加大现场督查工作力度,现场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问题和困难。

(三)健全和完善问责机制。对没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安置房工程建设进度和分房入住工作的相关单位以专报的形式进行全县通报。同时,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相关乡镇、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健全和完善地矿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地矿三级协调机制的作用,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不同层级的地矿协调会议,对重要协调会议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研究解决搬迁安置、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严格跟踪落实。

 


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