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台县主城区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时段和车辆类型的通告

编辑日期:2022-09-26 09:45信息来源:凤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阅读次数:字体【  

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凤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对凤台县主城区(由永幸大道-南湖大道-环城南路-环城东路合围的区域)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时段和车辆类型调整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调整。

所有轻型货车(蓝牌)在凤台县主城区不再限行,含皮卡车、新能源货车。

二、 限行时段调整。

主城区限行区域内:每日6时至22时为大货车(黄牌)限行时段,其它时段允许通行,但严禁违法上道路行驶。凤台淮河大桥(一桥)全时段禁止大货车、农用车辆通行。

三、其它限行事项不变。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凤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