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县河湖长制工作的落实,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级总河长同意,现对部分县级河湖长进行调整,由副县长杨春同志担任泥河凤台段县级河长;副县长张毓同志担任凤凰湖县级湖长;请有关乡镇及时做好河长湖长公示牌信息更新。
调整后我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级河湖长及巡河(湖)协助单位名单如下:
一、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名单
总 河 长:刘居胜县委书记
熊寿宏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河长:陈宏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苏传刚副县长
二、县级河长
(一)淮河干流凤台段
河 长:熊寿宏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河 长:苏传刚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
(二)西淝河凤台段
河 长:廖 欣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
(三)泥河凤台段
河 长:杨 春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
(四)茨淮新河凤台段
河 长:陈宏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五)架河凤台段
河 长:刘涛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督局、县应急管理局
(六)永幸河
河 长:苏传刚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七)港河
河 长:孟 坤 县委常委、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湖长
(一)姬沟湖
湖 长:汪振乾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督局、县人社局
(二)凤凰湖
湖 长:张 毓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
(三)花家湖
湖 长:曹伟县委常委、刘集镇党委书记
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督局、刘集镇
2023年4月3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凤台县河长制办公室2023年4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