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问题

人: 高****
来信时间: 2020/10/26 10:13
来信内容: 凤台县张集北矿自建矿、开采以来,陆续开始进行塌陷区集中安置(现集中安置在凤凰湖新区)。岳张集镇观音村从计划安置至今已约有10年时间,在此期间观音村周边村庄已基本安置完成;由于观音村为老商业街道,针对观音村安置房村里将安置房分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现第一、第二批次均已拿到房屋并开始居住,但是以街道为中心的两侧门面房至今未能安置,请问安置房是否在建?什么时间具备入住?什么时间房子能给到我们老百姓手里?
回复部门: 凤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0/10/29 18:27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查,岳张集镇观音村(剩余)于2018年8月13日发布搬迁公告,人口核查方式执行淮府办【2014】6号文,补偿标准执行淮府办【2019】22号文,2019年5月签订人口补偿协议。 安置补偿方式分为货币化安置和集中安置两种方式: 1、自愿选择货币安置补偿的,乡(镇)人民政府应与搬迁户签订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协议签订后六个月内由乡(镇)人民政府与搬迁居民结算安置补偿款。 2、自愿选择集中安置补偿的,计划安置到凤凰湖新区,目前正在建设中,岳张集镇将积极督促县重点服务中心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待具备入住条件时,将进行摸号分房。目前,门面房未出台相关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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