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实施评估报告》 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04 00:00 征集时间:2019-01-04 00:00 至 2019-01-19 00:00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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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我县委托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凤台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已编制完成《凤台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 年)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评估结论认为凤台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年)》自批复实施三年间,对凤台县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各项经济指标、城市建设水平均在健康发展,在目前实施的近三年时间中,乡村振兴、促进皖北地区又好又快发展、脱贫攻坚、水清岸绿产业优等一系列政策方针相继出台,并且随着凤毛快速通道的建设、环保要求的提升,城市的内外发展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对于县城用地布局有较大影响,因此,提出建议开展《凤台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年)》修改工作。

公示时间自2019年1月4日至1月19日,为期15日。公示期间,如对该《报告》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规划局联系(地址:凤台县住建委4楼)。 
    联 系 人:童钺
    联系电话:8685607 

附件:凤台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年)实施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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