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3 17:24 征集时间:2023-03-13 17:24 至 2023-04-13 18:09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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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支撑凤台高质量转型发展,我县组织编制了《凤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描绘资源型城市中国式现代化的空间蓝图。

现就《凤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我们将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和需求,对于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予以采纳。期待您的参与!(本次成果为公示稿,一切以最终批复为准)。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13日

二、公示网址:凤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t.gov.cn/public/content/1259603285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社会各界可于2023年4月13日前,通过凤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民意征集”栏目:https://www.ft.gov.cn/hdjl/myzj/index.html、纸质意见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联系电话:0554—8681386,18155499587

邮寄地址: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0室

电子邮箱:597289303@qq.com

(请在信封或邮件名称上标注“凤台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凤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草案20230314.pdf

《凤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起草说明(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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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意见

征集结果

序号 意见 采纳情况 备注
1 建议加快推进刘集片区开发建设,提升城区空间环境品质 已采纳 已在中心城区用地规划总图中落实
2 建议加强公园绿化、道路交通设施 已采纳 已在中心城区规划总图中加强了公园绿化布局,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同时完善路网规划体系,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合理布局停车场设施用地,完善道路交通设施。
3 凤台境内存在大片因采煤形成的塌陷区,规划应加强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和治理研究 已采纳 已在生态修复篇章强化了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和治理的相关研究。
4 建议做强中心城区,保障城区发展用地,支撑重大项目落地 已采纳 已在中心城区用地规划总图中体现。
202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