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 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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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24/11/25 09:53 |
来信内容: | 领导你好,请问咱们县农村自建房的楼层、建筑总体高度是否有规定?如果有,规定的依据和标准各是多少?请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
回复部门: | 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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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11/25 11:05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农民建造住房一般以2层为主,不得超过3 层, 层高不超过4米。城郊融合类村庄应在征求村民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的前提下,科学确定设计标准。对于具有传统风貌、历史文化保护特色的住房,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保护和修缮。如有疑问请拨打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54-868138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