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发布《关于淮河干流峡山口至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占地区域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省政府令第317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府〔2020〕81号)等规定以及《淮河干流峡山口至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修订本)等规划设计文件,结合工程建设征地实际情况,我县制定《凤台县淮河干流峡山口至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广泛听取意见,我们将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和需求,对于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予以采纳。期待您的参与!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本次成果为公示稿,一切以最终批复为准)。
一、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1月14日
二、公示网址:凤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t.gov.cn/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社会各界可于2026年11月14日前,通过凤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民意征集”栏目:https://www.ft.gov.cn/hdjl/myzj/index.html、纸质意见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联系人:朱中芳
联系电话:8626824 13855439558
电子邮箱:1367482250@qq.com
邮 编:232100
联系地址:凤台县城关镇农水路明珠大厦水利局六楼
【起草说明】凤台县淮河干流峡山口至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实施方案(送审稿).doc
凤台县淮河干流峡山口至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