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负责人解读】【访谈解读】凤凰镇镇长张厚金解读-《凤凰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解读人:张厚金
1.问:本次文件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2020年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为做好凤凰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求,特制订本预案。
2.问:本次文件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凤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等编制。
3.问:本次文件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导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科学应对、统一领导、依法防控”的原则,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联防联控和属地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4.问:本文件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答:(一)准备阶段
1、镇配合县级主管部门加强动物批发市场、野生动物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环境监测。
2、镇卫生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并做好防控应急物资储备。
3、加强对公众的风险沟通,积极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二)应急响应
当本镇发生疫情时,应按照《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凤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各相关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落实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我镇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应适时向县卫健委上报。
镇人民政府和各村(社区)要组织制定宣传方案,运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劝阻群众取消或推迟赴疫区非必要的旅行,劝阻疫区群众取消或推迟赴非疫区的旅行。
(三)响应终止
根据疫情发生形势,按照国家应急响应要求,由应急指挥部组织评估,提出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建议;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5.问:本文件的创新之处在哪里?
答:1、认真摸排有关人员信息并上报。
2、认真做好需居家隔离点的相关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凤凰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