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群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局级以上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刘群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
黄光同志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机关党组书记,免去县直机关工委书记职务;
周巍同志任县政协机关党组书记;
武瑜同志任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免去县委党校副校长职务;
郭士春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免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职务;
刘松同志任县审计局党组书记;
王德林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免去钱庙乡党委书记职务;
朱兆勇同志任县委督察员,免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张云峰同志任县委督察员,免去县审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陈登富同志任县委督察员,免去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职务;
※※※同志任县委督察员,免去县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苏晓毛同志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盛祝礼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
岳仁杰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
刘勇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
胡本正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
徐斌同志任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唐瑭同志任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孙璐璐同志任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李守杰同志任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邓招军同志任县政协机关党组成员;
刘磊同志任县政协机关党组成员;
孙多忠同志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钱庙乡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职务;
童伟同志任县委党校副校长,免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启旺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康瑞莉同志任县统计局党组成员;
关立丛同志任县委信访局副局长、县政府信访局党组成员, 免去岳张集镇党委委员职务;
苏周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免去新集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职务;
刘中桂同志任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
高志强同志任州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厚金同志任凤凰镇党委书记;
李宁同志任钱庙乡党委书记,免去岳张集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杨强同志任李冲回族乡党委书记;
张迪同志任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免去城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胡多斌同志任城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李冲回族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彭广辉同志任朱马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高久甜同志任新集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方大胜同志任新集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顾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县纪委监委派驻乡镇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许芮同志任顾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县纪委监委派驻乡镇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免去桂集镇党委委员职务;
张波同志任桂集镇党委委员,免去关店乡党委委员职务;
汪丹琛同志任钱庙乡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免去共青团凤台县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周勇同志任关店乡党委委员,免去关店乡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职务;
宋萍萍同志任关店乡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免去凤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周德军同志任李冲回族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免去常国辉同志凤凰镇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蒯明云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闫继群同志县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孙志献同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卜晓明同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李俊中同志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黄玲同志县金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凤台县委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