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2-03-24 10:06信息来源:凤台县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2909.9

0

2008.2

533.8

1474.4

901.8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09.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6.2万元,下降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00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于2021年预算持平。原因为严控出国审批,无因公出国经费。经费使用要求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35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008.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8万元,增长1.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74.4万元,于2021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为公车改革后,车辆逐年陈旧,运行维护成本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明显下降。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平台、执法执勤车辆及事业单位车辆的正常运转。公务用车购置费533.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8万元,增长6.7%,增长原因主要是按使用情况及年限更新购置车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平台、执法执勤车辆及事业单位车辆按审批更新购置。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01.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89.9万元,下降9%,下降原因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市委市政府40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相关规定,使得公务接待费预算下降。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及视察等公务接待等公务往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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