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大32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幸福河湖湿地公园工程加快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幸福河湖淮河凤台段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是以水源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为主要目的,通过对项目区系统性的规划与分区,建立完善的生态缓冲、区域隔离和环境净化功能的岸线生态保护区,是确保和提升淮河岸线保护区功能的必要措施。 截至目前幸福河湖湿地公园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区域清表、水系开挖、微地形整理全部内容。因后续公园建设部分设施必须待水利部淮河委员会的防洪影响评价批复后方可施工,所以目前施工进度有所滞后。近期县水利局已多次对接淮委,洪评报告已通过内部审核,待正式批复下达后州来集团将全力推进,力争明年汛期前基本建成。
办复类别: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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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冠伟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