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大33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30 09:21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崔勇代表

提出的《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在鼓励和引导农民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确保全市土地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

加强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实施农业生产大托管,整合各方资源,逐步实现规模化生产经营,有效破解了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难题难题。在托管中要求村集体与农户要及时签订大托管经营合同。遴选好托管主体后,村集体、托管主体再与农管家签订大托管服务合同。即农民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村集体,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签订农业生产托管合同,明确农民保底收益。农户和村集体签订《淮南市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合同》。村集体再将集中起来的土地经营权委托给遴选确定的专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开展生产,签订托管服务合同。大托管经营主体、村集体、大托管服务平台(安徽农管家农业科技发展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三方服务合同。以合同的形式把各方权利和义务固定下来,让农民和托管主体吃上定心丸

推广使用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根据20213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第十七条规定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第十九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土地类型、地块代码等;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或者股份分红,以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八)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十)违约责任。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制定。

逐步完善机制,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为了实现土地不撂荒、农民增收入、集体有收益、多方能共赢。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开始进行探索新的农业生产托管模式,形成了两委托两跟进一托底“221模式,简称大托管2023年,我县327个经营主体在181个村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工作,共托管耕地面积23.65万亩。9个托管主体实现跨乡镇托管,24个村实现了整村托管,将农户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村集体逐渐成为新农人,通过实施农业生产大托管,整合各方资源,逐步实现规模化生产经营。

  

答复类别:B类  

人:张虎   

联系电话:8681143

 

 

202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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