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序号 |
证明名称 |
设定依据名称、文号 及条文内容 |
索要 部门 |
开具 部门 |
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 或政务服务事项 |
取消方式 |
取消时间 |
备注 |
1 |
变更前后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第一章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第三章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安徽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
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 |
直接取消 |
2019年3月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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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变更前后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第一章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第三章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安徽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
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变更住所 |
直接取消 |
2019年3月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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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8年第2号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第十五条 |
凤台县农业农村局 |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由农机监理部门提供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转移登记 |
直接取消 |
2023年8月1日 |
取消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4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
凤台县公安局局 |
经营性互联网场所开办审核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直接取消 |
2021年8月1日 |
取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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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证明 |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 〔家庭户分户〕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变更、分割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分户登记。提交不动产权属变更、分割登记的合法证明材料和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
凤台县公安局 |
村居委会乡镇办事处 |
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证明 |
直接取消 |
2015年6月1日 |
取消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证明 |
5 |
身份信息证明文件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五条 〔居民身份证申领〕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代为申请领取 |
凤台县公安局局 |
凤台县公安局局 |
入籍登记户口 |
直接取消 |
2018年6月1日 |
取消身份信息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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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取消方式填写直接取消、告知承诺、数据查询、部门核验等方式。
2、取消时间填写取消的具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