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计划】凤台县2023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行业 |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24 |
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舞厅) |
2023年度全县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舞厅)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娱乐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
全县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舞厅)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
根据实时数据,按10%比例随机抽取。 |
2023年4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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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部门 |
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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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
治安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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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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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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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2023年度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许可证及经营情况的检查 |
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发起,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指导 |
按10%比例随机抽取 |
2023年4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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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
信息网络及治安安全检查;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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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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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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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2023年度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
全县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根据实时数据确定抽查比例 |
2023年4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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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
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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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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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营业性演出 |
2023年度全县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检查;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检查 |
全县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县级文化和旅游、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根据实时数据,按10%比例随机抽取 |
2023年4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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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
治安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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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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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艺术品经营 |
2023年度全县艺术品经营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检查 |
全县艺术品经营单位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县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根据实时数据,按10%比例随机抽取 |
2023年4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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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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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旅行社 |
2023年度全县旅行社及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
全县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发起,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
按10%比例随机抽取。 |
2023年4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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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门 |
旅行社租(使)用的旅游包车资质和驾驶员从业资质检查;旅行社使用的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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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价格行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