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我县全力提升托育服务供给

发布时间:2023-07-25 16:15信息来源:凤台报电子版 凤凰台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刘明勇) 近年来,我县持续推进暖民心安心托幼行动(托育部分)全面落实,进一步丰富服务形式,优化服务内容,持续健全多样化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全力高效提升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截至目前,全县已登记备案托育机构共31家,建成总托位数1796个。其中2021年至2023年度上级下达我县新增托位任务1766个,完成3年总目标任务的101.70%。建成1家公办托育机构、2家示范托育机构、2家公立医院托育点、1家用人单位托育点。

  加大托育服务宣传引导。加大托育服务政策宣传,传播科学育儿理念,普及托育服务对幼儿成长发展及家庭养育的积极意义,引导家长愿意且放心地把孩子送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积极兑现各项政策及奖励,鼓励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申报国家普惠托育专项行动项目。

  推进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建立“公办示范托育机构为引导、托育一体化为主体、民办托育机构为补充”的托育服务供给格局,充分挖掘潜力推动托幼一体化快速发展,打造政策和市场环境,逐步引导社会和市场化力量积极参与。

  加快托幼一体化建设。积极对接教育行政部门,加大普惠托育机构支持措施。建立成本分担机制,通过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示范奖补、减免房租、税收优惠等措施切实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支持和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建设。

  发展多种形式托育服务。积极支持各级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带头建设托育点,实现“应建尽建”,同时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医育结合”服务模式的探索,促进婴幼儿养育、保育、教育与疾病防治、健康管理、早期发展有机结合。鼓励社区利用公共服务用房开设社区托育点,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知名婴幼儿照护企业落户我县,开展高端化、品牌化托育服务。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促进办园主体多元化,打造一批建设标准化、管理一体化、运营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的示范单位。

  严格综合服务监管。进一步细化托育服务监管重点,严格执行登记备案、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托育机构婴幼儿安全底线,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的监管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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